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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合同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4日22:39 人民网

  人民网伊斯兰堡5月4日电 记者陈一鸣报道:中国核工业集团和巴基斯坦原委会4日在巴基斯坦总理府签署了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合同。在合同签署前,巴基斯坦总理贾迈利会见了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张华祝。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张春祥参加了会见和签字仪式。

  贾迈利首先对前一天在瓜达尔港附近发生的爆炸事件造成中国工程人员伤亡表示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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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同情和慰问。贾迈利说,尽管发生了不幸的事件,但中方表示瓜达尔港的工程将不会受到影响,巴方对此深表感谢。他强调,中国人民是巴基斯坦人民最可信赖的朋友,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必将成为巴中友谊的又一座丰碑,巴中友好合作关系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张华祝表示,中方愿与巴方密切合作,搞好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的建设,为中巴友谊添砖加瓦。

  恰希玛核电站是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首座核电站,一期工程已于2000年9月25日交付巴方商业运行。3年多来,该电站运行状态良好,被两国领导人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根据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合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将以总承包的方式在恰希玛再建造一座30万千瓦的核电机组。

  根据双方协议,恰希玛核电站将提交国际原子能机构实施保障监督,巴基斯坦承诺将确保其用于和平目的,并承诺对该电站采取必要的实物保护措施,未经中方同意不向第三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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