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5月1日起将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服刑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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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12:1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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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李煦、李京华)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从5月1日起,北京市又有9个区(县)将开始接收以“社区矫正”方式服刑的人员。此举标志着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届时北京市监外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将达到3000人。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在监狱执行的“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据了解,“社区矫正刑”已在世界各国被广泛使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等西方国家适用社区矫正刑比例已超过70%。 北京市于去年7月1日正式在东城区、房山区和密云县的47个街道、乡镇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并组建了三级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以及600余人的专业矫正力量和1800余人的社会志愿人者员。目前三个区县矫正组织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已达1500余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在试点过程中,各级矫正组织一方面注重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从思想上和行为上矫正其恶习;同时认真了解矫正对象存在生活、家庭、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主动对他们进行帮扶,使矫正对象充分感受到关怀。 据统计,近一年来,北京市各级矫正组织先后帮助200多名生活无着落的矫正对象办理了“低保”,为矫正对象提供各种就业指导、培训或安置工作累计近3000人次,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种公益劳动累计近4000人次。 通过工作,大部分矫正对象能够接受管理,遵守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和教育活动,努力从思想和行动上改造自己身上原有的各种恶习,有的甚至还成为本社区内助人为乐、志愿服务他人和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力量。 4月28日,北京市司法局和东城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大会,对东城区内4名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给予了公开表彰及一定的物质奖励。北京市司法局负责人说,此举是为进一步在全市树立社区矫正改造的好典型,通过以点带面提高矫正效果,以此来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稳定的发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