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义务教育发展居全国前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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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6:47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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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4月20日至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为组长的《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赴宿迁、盐城、无锡和南京四市,对我省《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27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南京召开交换意见会,向我省有关方面通报了执法检查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江苏省各级领导对《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是重视的,做了大量
执法检查组指出,江苏省近年来在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过程中,创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做法和经验。这主要是:强化政府责任,积极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控制学生辍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与发展义务教育的办学模式和教育教学模式。 执法检查组同时也对我省进一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提出了几点建议: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保证义务教育持续均衡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主持了执法检查组交换意见会。副省长王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交换意见会。(沈纯中 王晓映)(新华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