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将对爬楼“自杀”者予以治安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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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1:25 人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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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4月26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西安市公安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置以攀爬设施的方法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通知》,要求对攀爬公共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 通知指出,一个时期以来,个别人为解决民事纠纷、维护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攀爬供电、通信、水塔等公共设施及其他民用高大建筑物,扬言自杀或要挟他人。这种行为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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