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视点:李爱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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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19:07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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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4月23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23日作出一审判决,李爱民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4月7日播发《“小护士”怎样垒筑起“大钱庄”——一起非法吸纳公众存款案的警示》一文,报道了李爱民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爱民以搞房地产、建冷库等为名,以年利息平均1分至1分5厘为诱饵,向169人吸收存款共1500多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