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期徒刑犯获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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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6: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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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武汉市新洲法院日前作出国内首例“无期徒刑犯获国家行政赔偿”的判决。因黄陂“9·18”特大鞭炮爆炸案(17人死亡),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无期徒刑犯人刘小望,将获得国家行政赔偿4万余元。相关证据表明,此次爆炸的起因并非刘小望的直接行为所致,而是执法人员在收缴过程中因磨擦、碰撞及烟花爆竹掉在地上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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