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轮车夫肇事见死不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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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1:44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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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 通讯员尹中波)无证驾驶三轮车将路人撞伤致死,谢某逃逸6年后终落法网,朝阳法院昨天一审判决谢某有期徒刑4年。 1997年10月19日16时许,河南固始县农民谢某无证驾驶三轮车由南向西行驶至太阳宫
法院认为,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违反了公民起码的道德准则,对受害者的生命权或健康权是一种严重的侵犯和蔑视,同时也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侦破案件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因而属于过失犯罪中特别恶劣的犯罪情节,故法院一审判决谢某有期徒刑4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