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农村殡葬改革力度应加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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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11:16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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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网 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城镇乡村的殡葬管理制度改革力度。该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将从根本上彻底改变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为保护生态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随着生产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土葬在农村中却愈演愈烈,部分农民把来之不易的钱财花在丧事的大操大办上,使那些刚刚摆脱了贫困的农民家庭又陷入了困境,这种丧事的大操大办之风,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若不加以引导和制止,将成为农民增收的障碍,而土葬又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照此下去势必影响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如今不论在坝区还是山区,农民中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做“死人不吃饭,家产去一半”,这充分说明了土葬的危害性。当今,在一些封建思想十分严重的农村,常听一些人讲“老人养得起,死不起,死了之后丧不起”,老人去世,请人诵经、看风水、摆丧宴,三年满了还要“脱孝”,所有这些要花费上万元的资金才能办理完毕。丧事过后,负债累累,债台高筑,有的甚至倾家荡产,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二亿人口的大国,每年死亡的人数累加起来十分庞大。对此,破旧立新改革殡葬,提倡文明的丧葬新风,势在必行,加大农村殡葬管理宣教力度,人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火化是科学的,经济的,文明的殡葬方法,也是保护土地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要使殡葬改革的法规深入人心,使之家喻户晓,并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就必须在农村加大殡葬改革的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优势,教育农民,使农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殡葬改革关系到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关系到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大事。 殡葬改革在农村为何难以推行,其主要原因是,尸体火化后,没有更理想的、更好的、更容易被群众普遍接受的安葬方式。把骨灰拿回来后,又装棺进行土葬,形成了骨灰“二进棺”,这样,既花费了火化的费用,又占去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要改革农村中的土葬,提倡文明的火葬方法,就要向农村群众宣传《殡葬管理法》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希望基层政府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认真规划,划出一片荒山作为墓地,由林业部门供给树苗,埋下一个死人,栽上一棵树,这样,既绿化了荒山,节约了土地,又保护了生态环境,以此来加快农村殡葬改革的步伐,把这种科学、经济、文明的火化方式变成广大农村中农民的自觉行动,使农村的殡葬工作走上正确的轨道。 王庆生(云南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