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父无奈告女讨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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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01:58 齐鲁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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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4月18日讯(通讯员 王卉 记者 崇真)因女儿霸占自己的工资拒不返还,急需用钱的老父一怒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日前,青岛四方法院一审判决揩老父油的女儿依法返还其父工资款9000余元。 据了解,吴老汉已年逾八旬,2003年1月至6月单位共发放给其工资12103.90元及2002年1月至2003年1月补发的工资9239.10元,上述款项均被其长女吴晴(化名)在未经本人允许的
老汉的女儿吴晴承认自己提出了父亲的工资,但称其中9000元是父亲自愿赠给身有残疾的妹妹的,其余钱款一部分是父亲住在自己家时的花消,剩余的都交了养老院的费用,自己甚至还为父亲垫付了1000余元。 对此,吴老汉承认自己是自愿赠给其小女儿9000元,也同意支付曾住在被告家时的费用及吴晴为其代交的养老院托管费用共计2900余元,但剩余的近万元工资和身份证应当返还给自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系原告女儿,被告从银行支取原告的工资并将9000元赠给其妹是得到吴老汉同意的,可以从工资总额中扣除。剩余部分被告无权处分,如果已经花掉,应予赔偿;如尚未花掉,则应返还。据此,法院依法做出被告吴晴返还给其父工资9154.9元的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