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严限国企染指证券《办法》将在“7.1”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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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2:50 新闻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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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15日)获悉,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日前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此《办法》尤以金融投资的管理最引人注目,强调将“严格限制”本市国资企业投资股票、期货及委托理财等。 目前,由市国资委管理的下属“国字号”企业超过60家,其中包括百联、兰生和锦江等上海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办法》要求这些企业,今后必须于每年的第4季度向市国资委提交企业下一财政年度的投资计划方案,市国资委还将按投资是否符合国有资产布局、是否存在重复投资,以及投资规模是否与融资能力相符等原则,进行审核及监督。 《办法》还特别提到,在金融投资方面,《办法》将“严格限制”本市国资企业投资于期货、股票和委托理财,并将“适度控制”这些企业购买债券和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所谓严格限制并非“一刀切”,也不意味着今后绝对严禁企业在这些领域进行投资,《办法》只是针对不同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监控。 据了解,此项《办法》将从2004年7月1日起在本市国资企业范围内正式施行。(记者陈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