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老龄工作的部署 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1:26 新华网 | |||||||||
|
4月12日下午,记者参加了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在会上老龄委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克保对 2004年全省的老龄工作做了部署。 在会议上记者了解到,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亿,超过总人口的10%,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龄化。 青海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超过40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8%。据预测2010年青海老年人口将超过10%,步入老龄化 社会。所以省老龄委和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关
积极开展创建和评选老龄工作先进县活动,全面推进基层老龄工作。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国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活动,省老龄办已向各地下发了 关于开展创建活动的通知,同时制定了评选办法和标准。各成员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推动基 层老龄工作的发展。 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县(区)级老龄工作机构,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三落实”;同时注意发挥退居二线的县级和乡镇领 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有条件和老年人口集中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建立老龄工作机构。 扩大“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试点运作范围。 各地老龄和民政部门要积极宣传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对巩固家庭养老功能、减少家庭纠纷、维护家庭亲情方面的积极 作用。 进一步搞好“银龄行动”的试点工作。 “银龄行动”是全国老龄办倡导和组织的一项东部地区老年知识分子智力援助西部的志愿活动,在新形势下“老有所 为”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和途径。全国老龄办要求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并决定在今年开展“银龄行动十大杰出老人”评选活动 。省老龄委领导要求我们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办的指示精神,积极、稳妥、安全地开展工作。今年“银龄行动”援助范围仍然以 医疗卫生为主,视需求适当扩展到农业、林业和畜牧业,时间不限,试点单位重点选在气候条件较好的西宁和海东各县。 继续加大对《老年法》和《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各地要利用开 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大《老年法》和《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力度。 努力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和尝试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办老年学校的路子。 老有所学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条件,是老年人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老年大学只有三所,即省老年 大学、西宁市七一路西社区老年大学和格尔木市盐湖集团老年大学,在校学员不足2000人,这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 年人的需要,各地应当积极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我省老年教育的向前发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