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安门特殊时刻临时管制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3:35 新京报 | |||||||||
|
天安门地区将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新京报讯本月20日起正式实施的《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责成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制定该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责令其在该地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处理机制。
周继东昨天说,《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已获通过。为维护天安门地区的社会秩序,这一《规定》要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在建立应急机制的同时,并组织应急演练。 《规定》要求,该市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根据天安门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分预案,籍此加强对工作人员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及应急演练。 这项即将实施的政府规章规定,在升降旗及节假日期间,公安及城管部门应加强对天安门地区主要人员通道、公众聚集处等易造成拥挤或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现场巡视、检查。针对人员密集的情况,须及时做好引导及疏散工作。 《规定》还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升降国旗、外事迎宾、节日庆典以及其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和重点区域实行的临时管制措施。 根据《规定》,在天安门地区对有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当事人,将依法予以处罚。(来源:新京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