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禁讨区 沈阳不跟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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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3:22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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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相关官员表示,设禁讨区没有法律支持,并且这不是一个长期办法 新京报讯据《沈阳今报》报道 前一阶段有关部门曾经提出要在沈阳设立“禁讨区”,时隔一个月,沈阳是否该设立禁讨区,街头乞讨者到底该如何管理?成了众人瞩目的问题。
沈阳的一些窗口地区,人们不时会遇到死缠硬拦的乞讨人员。沈阳市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有增多的情况,而许多乞讨活动背后有“黑手”操纵。 针对上述情况,沈阳市民政部门正在制定新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据了解,近期出台的新管理办法,其具体内容即将敲定,设立禁讨区的内容并没有列入其中。 沈阳市民政局民政事业管理处业务科的倪科长表示,几年内沈阳的民政部门不会有设立“禁讨区”的计划。 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相关法律的支持,另外社会各界对于“禁讨区”的设立始终处于一种争论状态,设立“禁讨区”还需要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合分工管理,这都将成为“禁讨区”设立的障碍。而且设立“禁讨区”也不是一个长期的办法,设禁并不代表着流浪乞讨人员离开这座城市。 据沈阳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的乞讨人员主要分为两种。其中一部分人并不在救助范围内,他们利用残疾人或者儿童进行乞讨,发家致富。对于这些“假乞丐”,新《办法》拟规定由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扰乱治安的可以拘留。另一部分人是真正意义上需要救助的人。相关评论见今日A03版(来源:新京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