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维修机动车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 最高可罚50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08:01 新华网

  4月7日,天津市环保局和市交通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要求从8日起各维修企业产生的废轮胎、废刹车片、废刹车油等都不能随便扔了,否则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将由环保部门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

  机动车维修单位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清洗油、废含油棉纱、废铅(酸)蓄电池、废防冻液、废空调制冷剂(氟里昂)等,对空气、水、土壤等环境均构成极大的危害,已被列入
金犊奖玩创意最正点 春季房展惊喜无限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古天乐新片征召女主角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为此,天津市决定实行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经营许可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集中处理处置制度,要求各维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送交经市环保局批准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维修企业每一次转移危险废物,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据悉,目前天津市取得处理处置许可证具有处理这类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仅有天津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今起,市环保局将开通咨询电话23052099、23051569。

  此外,如果各维修企业将危险废物倾倒、掩埋、丢弃和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赠送、出售给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记者李海燕通讯员党金生)(来源:每日新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