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荷赛奖中国得主被疑造假”引起名誉侵权一案,昨日在被告所在地武汉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邱焰未出庭。因被告拒绝接受法庭调解,此案当日未有结果。庭审目击原告:获奖照片是彻头彻尾的假照片原告代理人,湖北省振兴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詹仲炎在庭上称,邱焰拍摄的《非典时刻,生活依旧》、《非典时期的爱情》、《非典时期的婚礼》同一作品是内容失实的假新闻照片,侵害了原告人的名誉权。原告代理词称,被告武汉晚报头版刊登邱焰的作品《非典时期的爱情》,在荷兰第47届世界新闻摄影比赛中获得日常生活新闻类三等奖,报纸上称新闻照片是“非典”时期的2003年5月6日,邱焰在汉口南京路一带拍摄的一对穿着婚纱照的新人,戴着防“非典”口罩穿过马路的情景。“这张照片是彻头彻尾由被告邱焰亲自导演、亲自编拍一手策划出笼的。2003年5月初,邱焰通过他人介绍来到中山大道的武汉色色婚纱店,要物色一对男女模特拍摄‘非典’时期爱情故事的照片,邱当时从店内四名模特周若琪、汪帆、廖全薇、陈英中选上原告和另一女模特廖全薇参加拍摄,原告当时表示愿意以模特身份拍摄来提高自己在武汉事业发展的知名度,5月5日(被告称为6日)这天下午,在色色婚纱店为原告提供化妆和服装,邱为体现拍摄的真实性和时代性,安排给两位模特两个口罩,并邀请婚纱店的摄影师、平面设计师一行共四五人,从婚纱店口一直绕道江汉路步行街,邱一路用数码相机拍摄了数十张照片,2003年5月7日,在晚报上登出的照片,除了过路的老人外,其他都是婚纱店员工。”被告:照片是在街头抓拍的针对原告的诉讼,法庭上,被告代理人邓进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护,认为邱焰的作品是街头抓拍,而陈英与廖某当时在谈朋友。被告认为,这些照片是邱焰根据自己的新闻敏感,在非典时期的武汉街头抓拍的,并非邱焰摆拍。被告称,直到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去色色婚纱店认真调查后,了解到当时陈英与女模特在照片中出现的场面,是色色公司安排的模特婚纱走秀表演,并非原告所说的由邱焰导演摆拍的,是邱焰路过街头,在非典时期的街头抓拍的。被告还指出,陈英和照片的女孩子就是一对情侣,当时正在热恋,并认为当时色色影楼的员工都知道他们在谈朋友,并现场出示了一些调查证人证词。认为两人关系亲密在谈朋友。认为报社和邱焰没有侵权。而且作为邱焰的职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不应将邱焰列为被告,原告应该只起诉武汉晚报社。法庭调解未果中午11时30分左右,庭审快要结束,法官根据民事诉讼案的要求,依法对原被告进行法庭调解询问。原告表示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愿意接受调解。被告则果断地表态不愿接受调解。最终,法官称无法调解。各方说法女主角廖全薇:拍照时不满18岁据当庭出具的身份证明,得奖照片中的女主角竟然是1986年7月出生的,到现在还未成人,更未到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由原告代理人“临时”提供的“廖全薇证明材料”中,廖全薇称自己与陈英是很好的工作拍档,经常一起出去演出,“他像个大哥哥一样经常照顾我,但从未发展过恋爱关系。”男主角陈英父亲:要饭也要将官司进行到底多年前,离开温州在武汉步行街附近从事毛线加工的陈英一家,现在已租了间普通民房专心官司。据陈英父亲介绍,他已与邱焰协商两次都没有结果。现在一切听法院的判决。如果败诉,讨饭也要将官司打到底。陈英父亲介绍说,照片侵权纠纷发生后,今年的情人节后,他多次与邱焰联系,均未联系上,今年2月17日下午,邱打电话给他,在武汉步行街附近的广岛咖啡店,就照片侵权进行首次磋商,当时邱焰夫妇提着礼品来,陈英父亲要求登报道歉,但邱焰称登报也要1万-2万元,还不如通过其他途径给陈英补偿,当时,陈英的父亲不同意,协商未果,礼品也没有收。第二次协商为2月20日晚,双方在巡礼门饭店见面后,陈英的父亲说邱焰提出如果不登报,其他方法解决可不可以,并称存折上有2万元,给陈英补偿,陈英的父亲称自己听不下去,要求给10万元,经协商改为8万元,陈英父亲说,当时邱焰妻子还顺手拿出一瓶茅台,一条白金手链和一条白金项链给陈英母亲,并承诺第二天给钱。“2月22日,我给邱焰打电话联系,邱说钱没有到,要求等几天,后来就听说邱焰报警,于是我们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要求赔偿15万元,我们会坚持到底。”陈英的父亲大声说,即使讨饭也要把官司打到底。荷赛组委会:不接受人为操纵下拍摄的照片荷兰阿姆斯特丹荷赛组委会接受媒体采访时非常谨慎,称“我们正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还没有得到结果……”但目前组委会并没有专门派人到中国调查此事。负责对外联络的克劳迪娅·森特希尔小姐表示:“有人称这张照片是‘伪造的照片’,我们并不这样认为,我们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不了解中国正在发生什么事情,在事情调查清楚以前,我们不会对此事下论断。”克劳迪娅小姐告诉记者,对于照片的真实性,比赛规则中除了严禁经不允许的电脑技术手段修改过的照片参赛外,还明确指出:“……经多次后期曝光和在人为操纵下拍摄的照片禁止参赛”。(特派记者胡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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