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中摆宴席酒精烧客人 主人吃官司赔偿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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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07:12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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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李德荣通讯员秦少俊报道:昨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经济赔偿案。詹某在请客吃饭的过程中,客人自行加酒精被烧伤,詹某和蔡某因此被法院判赔客人治病等经济损失3000多元。 2003年3月,南漳县九集镇曾家店人詹某在家请客,郑某、蔡某被请到詹家做客,席间有人见火锅里无酒精,蔡某便向主人要来酒精往酒精炉里添加,不料酒精炉里的火没有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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