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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森:电视和网络成我国法制宣传教育重要途径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21: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4日电(记者赵磊孟娜)为了提高宣传实效,中国政府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已经成为中国正在进行的法制宣传运动的重要途径。

  中国司法部部长张福森4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关于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三年来情况时说,为了满足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2004年司法部、广电总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电视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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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近300家省级、市级电视台开设了法制栏目,20家电视台的法制节目达到了日播,5家电视台还专门开设了法制频道。

  张福森说,全国普法办公室和法制日报社创办了《法制播报》电视节目,在全国50多个地方台同步播出,每年全国各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法制节目近两万期。除了传统的报纸、杂志等媒体,网络媒体也成为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2001年6月,中国普法网正式创办,目前,该网站已成为中国权威的政府法制宣传网站之一,日点击量最高达830万人次,还创建了中英文法律法规规章网上检索系统。

  198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普及公民法律常识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普法从“一五”到“四五”已经开展19年,有8亿多人接受普法宣传教育。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中国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目前进行的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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