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科学发展观内蒙古应发展循环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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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0:45 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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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翁浩) 本报讯在最近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清强调,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评价体系。
陈瑞清说,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起始阶段,要在城市和省区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循环经济覆盖的领域,从生产、消费、回收等环节,从工业、农牧业、服务业等领域,从城市、农村牧区等区域探索和实践不同情况下的循环经济模式。同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和有机农业,发展沙产业、草产业,实现农牧产品的加工转化,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把工业与农牧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牧区以生态链为纽带统筹规划,建立循环社会。 陈瑞清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还要求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绿色核算评价体系和绿色GDP核算与数据发布制度,通过环境立法、环境审计、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评价体系等诸多手段,使绿色控制的链条从规划设计的环节开始,实现完全的物质能量循环使用的目标。 相关专题: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