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清镇刮司机钱财当“金库”干警私分百万“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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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9:30 每日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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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清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及其所属车辆管理片区(简称管理片区)工作人员将乱收费所得资金,大肆私分鲸吞或以“福利”名义分发干警,涉案金额高达110余万元。这起群体性贪污窝串案共有7人被起诉。 贵阳市中级法院和清镇市法院最近相继对主要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审理。清镇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马安国贪污公款17万余元,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
举报乱收费牵出贪污案 2003年 3月5日,清镇市一名个体驾驶员来到管理片区办理年审,被要求交了包括书刊费、学习费及片区管理费等在内的费用150多元。经过打听,他得知邻近县市年审才交50余元。他认定其中必有问题,遂向清镇市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举报。 “较真”驾驶员的这一举报线索引起了清镇市委和检察院的高度重视。3月14日,市纪委、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调查伊始,主要涉案人员均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清镇市委决定,立即对公安局原副局长马安国、交警大队原教导员罗少云等人实行“双规”。3月14日,交警大队财务人员冯燕携赃款7万余元自首,并供述了其他人的部分犯罪事实。专案组顺藤摸瓜,这一贪污窝串案终于浮出水面。 交警齐分司机“民膏” 清镇市交警大队于1994年年底向物价部门提出由车辆管理片区向个体车辆及驾驶员每年收服务费的申请,并得到批准。市财政局要求这项收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所收资金必须存入财政专户。随后,交警大队委托童昌伦担任管理片区负责人兼出纳。 从收费之初,这项收费就被交警大队领导、管理片区视为“小金库”的来源。据介绍,在管理片区向驾驶员收取的各种费用中,只有51元的年审费属正规收费;而30多元的书刊费、20多元的学习费应根据驾驶员自愿交付,而在这里却成为强制性收费。上述几项相加,驾驶员每年人均多交费80多元。这一片区驾驶员1997年就有近9000人,且呈上升趋势,因此片区每年乱收费就达数十万元之多。加之这笔款项根本未入账,成为“体外循环”的“唐僧肉”就不足为怪了。 据检察机关查明, 1999年至2003年12月,片区负责人兼出纳童昌伦利用职务便利,在将部分违规收费获得的资金上交交警大队后,伙同原管理片区会计陈德森、工作人员周明秀多次共同私分未入账截留下来的驾驶员管理费23万余元。从1995年起至案发,仅童昌伦个人就私自侵吞驾驶员管理费 40余万元。 作为公安局副局长和交警大队负责人,马安国自然知道这笔“账外账”的好处。从 1999年至2003年2月,马安国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指使原交警大队财务人员冯燕、梅德文将管理片区上交的违规收费资金近20万元截留私分。在此期间,马安国还伙同交警大队原教导员罗少云将片区上缴的24万余元私分。 为了掩盖侵吞公款的犯罪行为和安抚人心,马安国及罗少云等交警大队领导每年都拿出部分违规资金作为福利分发给干警。根据职级职别,发得多时基层干警通常数千元,大队干部则上万元,队长、教导员则高达数万元,并在干警收到福利后,当场毁掉分钱名单等证据。 据新华社贵阳 3月 28日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