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国时评:舆论监督不能变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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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10:31 新桂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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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开始,广西柳州市决定加大市容监察力度,在本月的4次检查中均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并在报纸、电视上对存在的问题曝光,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市容局领导称,今后要多采用这种检查方式,发挥舆论监督的巨大威力(见《南国今报》3月27日报道)。 舆论监督之所以具有巨大威力、迅速见效,主要原因在于被媒体曝光会使被监督单位在“面子上过不去”,到了上级面前不好交待,而并非媒体掌握着被曝光单位的“把柄”。
舆论监督不能成为“家常便饭”。舆论监督和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都仅仅是对工作不到位情况的督促,目的在于通过监督使其更为完善,而并非要承担起日常工作的督促、督导。屡屡借助舆论监督,则可能让某些部门将“防曝光”作为首要工作,即为了不被曝光才硬着头皮去做工作。而新闻媒体的记者与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交道打多了,自然也会“手下留情”。显然,成为家常便饭的舆论监督就变了味。 舆论监督的“一股独大”,意味着其他监督的“发育不全”。舆论监督的威力越大、发挥得越完善,越表明其他监督的乏力。人大监督、上级检查、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一样,同样具有促进工作的功能。而引导多种形式的监督介入并充分发挥作用,对搞好工作更为有利。 舆论监督是否变味,媒体亦有责任。对于媒体来讲,应该珍视自己的舆论监督权,为了“避嫌”,媒体记者以“局外人”的身份,单独行动进行监督更为妥当,不适合总是参与个别单位组织的联合检查或工作督导。(山东成车) 作者:成车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