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个公司出租小偷配合商场杀鸡儆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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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7:52 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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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早报3月21日上午10时许,一名20多岁的女青年突然造访青岛“家乐福”保安部。“我是鑫圣租贼公司的业务主管,我可以向你们提供一至两名‘窃贼’,保安人员可以在他们‘作案’的时候当场拿下,并在超市里‘游街示众’,以此起到警告其他窃贼的作用。” 据租贼公司业务主管杨某说,“我们出租的‘窃贼’主要是用来作秀的。”杨某说,
杨某说:“我们提供一名‘窃贼’每小时收取300元租赁费,如果需要将‘窃贼’在全商场内‘游街示众’,还须再加200元辛苦费。”杨某说,公司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公司里的“窃贼”员工多是自己的亲戚。只是到目前还没有一家来租赁“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