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21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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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8:58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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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3月20日电(蔡国兆辛岸)森林覆盖率达41.4%,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10.1%,经过多年的努力,广州市人居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19日,广州市2004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广州市已经有21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 近年来,广州市大力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生态建设与保护步伐,环境状况在不断改善。针对经济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污染加重的趋势,广州市制定实
此外,广州市还全面启动实施青山绿地工程,2003年新增、改造城市道路绿化带45公里,新增公园12个。统计信息显示,目前,广州市林地面积29.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1.4%,已批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总数达50个,总面积7.5万公顷,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10.1%。 2003年,广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314天,占全年的86%。 据介绍,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共有24项指标,分别涵盖了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广州市未达标的3项是城市污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广州市称,2004年底前,广州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6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将达到95%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将达到100%。 目前,广州市已经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申请,并提出,力争在2005年上半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达标考核。(完)(广东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