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盗走了死者眼球? 家属状告医院讨说法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7:57 大众网 | |||||||||
|
本报济宁3月18日讯(记者 张宏磊)妻子出车祸死后把尸体放在了医院的太平间,但从医院把尸体拉到济宁火化场进行尸检时,却发现妻子的左眼球没了。济宁市李玉平将济宁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其他损失3016元。17日上午,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蹊跷案件。 今年41岁的济宁市柳行办事处村民李玉平认为,是医院保管不善造成了妻子眼球被盗
他告诉记者,因妻子突然去世,他们于同年10月27日申请警方进行尸检。10月28日上午,当医院车辆把妻子尸体(用尸体袋包着)拉到济宁火化场时,他们却发现妻子左眼球没了,这令在场死者家属和尸检人员大为吃惊。后经济宁市中区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分析,死者左眼球缺失系死后较短时间内锐器作用所形成。 法庭上,原告方提供了一份经过济宁市公证处公证的证言。医院附近一寿衣店老板马某,曾到医院太平间给死者穿衣服,当时她就看到死者左眼处没眼球,是个黑洞。 医院方在法庭上辩称,死者家属并没有在医院太平间发现死者眼球缺失,不能证明死者眼球一定就是在医院里被盗走的,并且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刑警方面已经受理此案,眼下案件还没有侦破,医院不应该承担责任。编辑:余梁(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