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暴力与择偶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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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1:27 温州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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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贤良 今年正月初六发生在平阳的家庭暴力案,引起了社会各界及媒体的广泛关注。应当说,这是极端的例子但并非绝无仅有。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近年有愈演愈烈之势。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2.7亿家庭中30%存在此现象,其中95%以上的受害者是女性。
各种体力暴力和精神冷暴力,不仅直接威胁妇女的身心健康,同样造成施虐者的心理偏差,同时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家庭暴力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经济、性格、婚外情以及大男子主义的封建夫权思想等。受虐妇女抱着“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等想法,以致施虐者更加肆无忌惮。 除此之外,择偶观的偏差也为家庭暴力埋下了隐患。眼下,在商品经济冲击和日趋加重的就业压力下,持“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想法和“向钱看”择偶观的女性还不在少数,如此以来,爱巢沦为“战场”、“刑场”的概率自然大增。家庭本是爱的港湾,对同舟者本应慎重考察和抉择,可当今开明人性化的大氛围,反使得一些人对婚姻大事过于草率。比如我市曾有一对夫妇领了结婚证不到半个月就去换成离婚证,宛若儿戏的婚姻观念,家庭暴力也就在所难免。 女性应拒绝成为供摆设的“花瓶”,只有追求自立自尊,不依不赖,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择偶观,才会为自己的人生买下一份稳妥的“保险”。(来源:温州日报) (来源:温州新闻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