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失职?三龄童索赔10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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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6: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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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阳杰记者高冰洁) 一名小男孩在家中不幸被开水烫伤后送往医院治疗,落下个双目失明、听力减弱、无法行走的后果。父母认为诊治过程中医护人员违规操作导致医疗事故,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103万余元。3月1日,简阳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患者邓鑫的父亲邓维军介绍,2002年12月20日,两岁多的邓鑫在家中与表哥追打时,不慎扑倒于一口开水锅里,前额、面部、双手及手臂均被烫伤,被家人送入资阳市第二人
邓鑫的家人认为,资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违规操作,造成对邓鑫的伤害。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资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追加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共同被告。受法院委托,四川省医学会作出鉴定:属二级甲等医疗事故,资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轻微责任,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不承担责任。 法庭宣布,3月9日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