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医院失职?三龄童索赔103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6: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阳杰记者高冰洁) 一名小男孩在家中不幸被开水烫伤后送往医院治疗,落下个双目失明、听力减弱、无法行走的后果。父母认为诊治过程中医护人员违规操作导致医疗事故,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103万余元。3月1日,简阳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患者邓鑫的父亲邓维军介绍,2002年12月20日,两岁多的邓鑫在家中与表哥追打时,不慎扑倒于一口开水锅里,前额、面部、双手及手臂均被烫伤,被家人送入资阳市第二人
04年加盟好项目大联展 一起邂逅阳光有情人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民医院救治。21日,一直昏迷不醒的邓鑫被转入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于2003年3月3日出院。由于邓鑫仍然存有脑神经系统损害的后遗症,致使邓鑫目前双目失明、听力减弱、无法行走,一级伤残。

  邓鑫的家人认为,资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违规操作,造成对邓鑫的伤害。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资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追加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共同被告。受法院委托,四川省医学会作出鉴定:属二级甲等医疗事故,资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轻微责任,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不承担责任。

  法庭宣布,3月9日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