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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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2:48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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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网 (2004年1月2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繁荣和发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地位和作用 1、哲学社会科学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承担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是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2、哲学社会科学为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精品成果不断涌现,研究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批具有鲜明云南特色的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3、哲学社会科学对推进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是实施科教兴滇战略、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科学揭示和把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团结和凝聚全省各族人民的力量,加快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都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力支撑。 4、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建设、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使新时期云南哲学社会科学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科研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薄弱,基础设施和研究手段落后,严重制约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二、繁荣和发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 5、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研究和回答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6、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使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在总体上有一个明显提高,把云南初步建成以优长学科和特色学科为特点并向国内外开放的一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逐步形成一批位居国内前列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一流学科;培养造就一支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学术造诣精湛的一流队伍;产生一批求实创新、具有重大影响的一流成果;推出一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一流学术品牌。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对策研究和有地方特色、区域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形成一批重要成果。 7、以改革为动力,革除一切制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建立富有活力的新机制,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以特色为生命,构筑哲学社会科学的优势学科群;以创新为宗旨,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人才为根本,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振兴云南哲学社会科学 8、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以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回答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理论创新。 9、立足省情,突出重点,努力形成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不断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发挥云南的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以及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和国际问题的研究,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不断提升研究水平,拓展研究领域。 10、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培育和使用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实施“社科人才工程”,每年遴选一批优秀社科专家、省级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科研管理干部;选送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和管理干部到省外、国外培训;创造条件,积极引进一批高层次社科人才。 11、加强学风建设。树立治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学风;遵循科学研究规律,确保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坚决反对弄虚作假,禁止学术垄断,营造求真务实、生动活泼、民主团结的学术氛围。 12、各级党委、政府要开辟渠道,积极吸收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成果;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宣传与推广,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高度重视青少年特别是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改革,大力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的工作。 13、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国内学术合作与交流。建立云南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内著名大学的联系制度;积极争取申办高水平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鼓励我省学者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讲学和交流;吸引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到我省交流研究、学术休假,积极争取国际、国内合作项目。 14、加快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将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纳入云南省信息化工程整体规划,支持建设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信息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网站,支持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和优秀成果库建设,扶持优秀学术理论刊物。15、加强基础设施和重点学科建设。改善省社会科学院、省社科联、省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高等院校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扶持优长和特色学科。 四、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16、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管理和领导。要适应当代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化、综合化的发展趋势,建立由省委统一领导,科研单位、党校系统、高等院校、军队院校、实际工作部门相互配合、分工负责、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 17、整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源。以重点学科、重大项目为依托,以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功能整合为平台,促进不同单位、不同学科之间协同作战,联合攻关;推动科研管理体制创新,强化宏观管理,避免重复研究和科研资源浪费。 18、建立科学规范的课题立项规划引导机制,强化对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课题立项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学科发展的实际,区分类型、突出重点,确保主攻方向,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引导到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实行课题研究招标制,形成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的研究机制。 19、完善优秀成果评价机制。优秀成果的评价要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坚持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把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重要标准,以成果的质量和实际效益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20、强化激励机制。每年开展一次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加大对优秀成果的奖励力度。对作出杰出贡献的社科工作者和重大优秀成果给予重奖,充分激励和调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 21、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改革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优势学科和重点项目的建设。人事制度和科研管理制度改革,要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走向社会、面向市场、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五、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 22、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的原则,逐年增加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经费投入。要统筹安排现有投入,健全投资体制,建立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为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证。 23、财政投入要把握重点。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项目、社会科学普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的专项经费以及科研业务费,要逐年增加;要设立资助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的专项经费,支持重要的社科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学术活动;地州市财政要视财力情况,适当增加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 24、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提供有偿服务。通过合作研究、咨询服务、成果转让等形式,拓展吸纳资金渠道,增强自身活力。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向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捐赠。 25、随着财力的增加,省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相关项目的投入。26、抓紧建设一批重点项目。立项建设云南社会科学大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学术交流中心;建立面向全国、服务云南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术研究基地;整合现有资源,定点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基地。 六、加强领导,为繁荣和发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7、加强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要把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放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 28、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要努力发扬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注意区分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的界限。对学术问题,提倡民主讨论、平等交流;对事关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的问题,要做到旗帜鲜明、毫不含糊,保证哲学社会科学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29、建立哲学社会科学部门和专家参与决策的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听取社科部门和社科专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咨询意见,重大政策与规划出台前要听取社科专家的意见,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应邀请社科专家列席。 30、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统筹管理。建立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 (云南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