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货物交易开出上千万发票 成都老总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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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11: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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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成兴宋 记者马天帅) 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一家公司老总却为其他企业开具了票面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以赚取开票费。记者昨日获悉,成都中院近日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这名老总无期徒刑。 据检方指控,邵新敏原系成都新耀物资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从2001年1月至2002年9月,邵新敏的新耀公司与另外50余家公司、企业并无货物交易
法庭审理后认为,邵新敏虚开的那2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共计170余万元,受票单位均向税务机关全部申报抵扣了该税款,案发后至本案侦查终结前,税务机关共追缴所抵扣的税款100万余元,尚有75万余元未追回。邵新敏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另外两名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可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邵新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