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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环境污染第一案”嫌犯拒不到庭 被捕归案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4:30 汉网

  “湖北环境污染第一案”的肇事者之一何利华本应于20日上庭受审,他却拒不到庭、畏罪潜逃。昨日凌晨3时许,藏身一民宅的何利华被抓捕归案,明日他将在汉阳区法院受审。

  现年39岁的何利华是本市无业人员,和方国强、王华楚等人共同酿成了危害极大的“湖北环境污染第一案”(详见本报自2月20日起的连续报道)。今年2月20日,汉阳区法院对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方国强、何利华进行开庭审理,何利华自知罪责深重,拒不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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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并四处藏匿。

  24日,汉阳区检察院派出侦查员前往东西湖追抓未果,但获知何已逃藏在汉阳区钟家村。24日晚,侦查员与民警得知其藏身于自力新村27号5楼。25日凌晨2时25分,侦查员与民警走到4楼时,只听见5楼有门声响动,民警循声追去,将已从被窝逃出的何利华追至7楼平台,穿着内衣裤的何利华欲跳楼逃生之时,被侦查员制服,当即移交给汉阳区法院。

  据办案人员介绍,何利华原本具有自首情节,本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他拒不到庭、畏罪潜逃后,可能被从重处罚。(记者 李晓萌 通讯员 张汉舟 胡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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