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工进城呼唤平等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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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2:47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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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现在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已经突破一亿人。今后,脱离农业的剩余劳动力每年还将以1300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增。而江苏地区流入省内和省外城市的农村劳动力更不容小觑。昨天,来自宿迁等地的人大代表发出强烈呼吁:要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并为建立这种制度开出了“药方”。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目前南京、济南等城市已经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了同城市民待
代表们为劳动力平等就业开出了“药方”。一是健全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管理制度,取消就业歧视性政策,消除城乡就业壁垒。二是建立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的权益保障制度,务工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输出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按照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管理服务责任,保障“农民工”劳动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完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主要障碍,归根结底是其自身素质和技能不高的问题。政府要建立“农民工”培训的资金保障机制,着力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水平,从而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促进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南京社科院唐启国教授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一到年节民工返乡,很多城市功能就不能正常运转,会出现保姆、环卫、建筑等各种工种紧缺,这体现了民工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应该更新传统的观念,缩小乃至消灭城乡用工差距,体现以人为本的公平原则。另外,我们要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必须正视“农民工”,解决好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才能推进城市化进程,应该通过立法加强政府行政管理,包括对就业制度、教育制度、户籍制度以及至关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把这种社会力量引向健康的良性社会体系之中。而这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本报记者 徐晓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