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绑架后撕票 哈尔滨两名残忍绑匪被判死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7:23 新华网 | |||||||||
|
新华网哈尔滨2月25日电(梁书斌解娟)近日,因绑架被害人赵某某并将其残忍杀害,被告人王政武、李贵有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死刑。 王政武、李贵有均为无业人员。2003年5月,二人预谋进行绑架。经观察,二人锁定了家住南岗区延兴路的赵某某。5月19日晚23时许,二人来到赵家楼下守侯。当赵某某驾车回家时,二人持刀将其绑架并索要赎金20万元。赵打电话让其朋友准备赎金并送到被告人指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政武、李贵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二人持械绑架被害人并将其杀死,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二人系共同犯罪,均为主犯,故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认定二被告人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