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例眼病“治”上法庭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07: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
本报讯(芒军记者张学勇)看了医院的广告,10岁女孩到邛崃某妇幼保健院去治疗近视眼,谁知越治越近视,她因此以该院存在消费欺诈为由将其起诉到法院。昨日,邛崃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10岁女孩丝丝(化名)左眼视力为0.25,右眼视力为0.15。她说,去年7月下旬,她在看到该保健院的广告后就在该院
进行了4个疗程的治疗,去年10月,院方说她的左眼视力已上升为2.0,右眼视力已上升为1.5。后来,她在母亲的带领下到川大华西医院检查,这才得知其视力并无好转且均有下降,其中左眼已下降为0.2,右眼下降为0.1,并且在医生建议下还戴起了眼镜。丝丝认为,医院在服务中一直未将她视力的真实情况告诉她,属欺诈、误导医疗消费行为,因此要求医院退还治疗费2472元并赔偿2472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