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李氏”涉黑团伙最后两名嫌犯被捉拿归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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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7:44 西部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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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延平) 随着“李氏”涉黑犯罪团伙的最后两个犯罪嫌疑人董海俊、杜正海日前被捉拿归案,有关李智生前和董海俊共同出资成立“兰州智华公司”渐渐浮出水面。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从而揭开了一个连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准购证都没有的“公司”的黑幕。 黑社会搞起“经营”
1997年5月12日,董海俊与李智共同出资,成立兰州智华工贸有限公司,李智自任董事长兼经理,董海俊任董事。主要经营者对外声称他们经营各种商品,而实际上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公司在干什么。“李氏”集团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形成后,大部分团伙成员及其手下以兰州智华公司员工的身份,携带武器出入娱乐场所,寻衅滋事作案,作案后,由“智华公司”开支提供充足的费用,安排遁逃藏匿。 “公司”是犯罪的伪装网 在相当长的时间,“兰州智华公司”成了该团伙成员从事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伪装网。按照该团伙“家规”,所有团伙成员对外一律称“公司”的人,对内则按照层次,分别侍从自己的“老大”。“公司”通过各级“老大”给每个成员发放生活经费,衣食住行均由“公司”照管。 李智在团伙内部被称为“大哥”。马磊的“老大”就是董海俊的马仔杜正海。杜正海曾经多次告诫自己手下的马仔们:“杀了一个人和杀十个人的后果一样,一旦被公安抓获,绝对不能承认或者说出其他人,“公司”会想办法救人。如果说了,“公司”不会放过你和你们的家人。” 智华公司原是黑公司 李智与董海俊共同出资成立“兰州智华工贸有限公司”其实是一个具有严密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仅1998年至今,该团伙就先后在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区作案15起,共杀死6人,抢劫现金及财物折合人民币18万多元,他们先后利用“兰州智华公司”名义,从事开设地下赌场等犯罪活动,非法牟利100多万元。 2000年下半年,伴随着全国打黑除恶斗争的强劲风暴,李氏黑社会集团纷纷逃离,在警方开展追捕工作中,“兰州智华公司”也似乎在一夜之间丧失了“职能”。公安机关在抓获李氏黑社会集团主要成员后,才发现“兰州智华公司”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准购证。通过冻结该团伙的银行账户,他们的“资产”所剩无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