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再次调高增值税起征点 提高至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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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5:08 河南报业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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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报业网讯:昨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省国税局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熏经过认真调研并报省政府批准,再次 调高了增值税起征点,销售额达不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将不再缴纳增值税。 据了解,省国税局这次将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设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允许幅度的最高限,取消了省辖市与县( 市)农村的差别,自2004年1月1日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
除调高增值税起征点以外?熏省国税局还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 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熏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穴日?雪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不缴纳增值税。农村无固定生产经营 场所的流动性小商贩?熏不必办理税务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证,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其他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由每套42元降为每套20元。 同时,省国税局要求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按规定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起征点迅速调整到位,不得以 任何理由采取变通政策。国税机关认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销售农产品的销售额达到起征点、需要采取定期定额办法的,在核定 定额时要充分听取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将定额情况进行公开。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 话并将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对收到的举报,要认真进行核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省国税局的举 报电话是?押0371-6767766?熏各省辖市国税局举报电话是:12366。(大河报记者郑松波通讯员建华铁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