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医保收费 怎么没收据?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8:28 沈阳晚报 | |||||||||
|
读者投诉:2月17日,一位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到市医保中心交费,可医保中心收完款后却没给收据。问起收款员,收款员说只有单位来交费才给开收据,个人交费没有收据。王女士发出疑问:医保中心这种做法合理吗? 记者调查:17日下午,记者为此事咨询了沈阳市医保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医保中心一位姓孔的女士介绍说,医疗保险目前只有单位投保有专业的收据,个人保险目前没有专业
当记者问起“医保中心已经收了费的凭证是什么呢?”她回答说:“银行一方有单据吧。”记者问:“那如何认定医保中心已经将钱划入账下了呢?”她考虑了一会儿说:“那我会把这个事情反映一下,可以考虑先给消费者一个代收据。” 相关说法:随后,记者采访了沈阳市财政局收费处票据科的相关负责人。一位姓李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如果是正常合理的票据,财政局方面一定是会给票据的,现在有可能是个人医疗保险开设的时间不长,而且人数不多,医保中心方面就没有到财政部门申请票据。她同时也提出了两种可能:“如果市民是到银行交费,钱直接入了国库,银行可以不给收据;但如果市民是到医保中心去交费,必须要收据,那就需要医保中心速到财政部门申请。” 提醒:沈阳市财政局社保中心的一位姓杜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收据其实有很多种类,平常百姓看到的收据是专业收据,但有些商业性公司给的一些签字单据,虽然样式上与专业收据不同,但也是合理的。市民最应该注意的是,票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包括单据上是否有单位公章,条例证明是否齐全等等,所以市民在索取收据时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本报记者赵妍实习生刘晓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