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霸”太嚣张三罪入监牢(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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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7:28 北方晨报 | |||||||||||||||||||
38岁的马某是千山区宁远镇某村村民,曾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因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刑。2001年5月,马某来到居住地村委会,以给村里修路雇工人为名威胁村书记,索要现金5000元。2002年11月,马某窜至村民林某的竹制品厂,威协林某退出已签好的场地租赁合同,转由其承租。事后,马某又以高出租金2000元的价格将厂子转给了林某,并在知晓一季度租金免收的情况下,又加收了林某3500元的租金。2002年12月,马某在与程某约定好租用程某库房并交纳了1000元定金后出尔反尔,强占了程某的房子。2003年3月,马某在强卖给孙某300元鞭炮后,又提出让孙在自家煤场的南侧盖房子租给其居住,致使孙某不敢到煤场上班。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2003年6月,马某又与曾因持有假币被法院判处罚金的35岁的李某“合作”,声称家中的狗被村民李某某偷走,敲诈了李某某2800元。今年2月13日,李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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