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漏做一道题 老师教唆全班“拳头”帮忙学生致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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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5: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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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纳溪法院开审一起罕见的校园人身伤害案件。 一名年仅12岁的小学生,因考试时疏忽大意漏做一道试题,班主任老师认为“黄荆棍下出好人”,指使全班同学用拳头“帮”他吸取“教训”,致使该生落下应激障碍的6级伤残。2月16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校园人身伤害案件,受伤学生向学校和班主任老师提出共14余万元的巨额索赔。 漏做试题 老师叫同学拳头“帮助”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马建,今年12岁,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2003年6月4日,班上进行常规语文测验,马建在未完成考题的情况下匆匆交了卷。第二天,班主任谭清珍老师评讲试卷时非常生气,叫马建站起来,并下令班上同学:“如此粗心实不应该,为使马建牢牢记住这次教训,待会儿你们每人都打他一下,帮助帮助他。” 下课后,几名同学遵照老师的指令,各打了马建一下。下午2时许,2名同学又用皮鞋“帮助”了他。当丢尽脸面受尽屈辱的马建伏在课桌上哭泣时,同学们雨点般的拳头纷纷落在他头上……事后,据该班的同学们反映:凡是有同学做错题,班主任谭老师都要叫其他同学用拳头“帮助”他一下。 应激障碍 六级伤残相伴读书郎 当日下午放学后,马建忍痛回家,却不敢向父母诉说被打真相。2天后,谭老师去家访时,父母才从老师口中知道儿子因犯错误而被同学“帮助”一事。此时,马建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谭老师便带着他到丰乐镇卫生院门诊诊治,并初步诊断为脑震荡。2003年6月7日,马建被送到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治疗。由于学校经费困难,2天后马建被转入纳溪区人民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随后几天,马建的病情一步步恶化,又重新转入泸医附属中医院,诊断为脑外伤综合症,住院治疗42天后,因无力支付治疗费用,马建只得出院。 出院后,原本活泼、机灵的马建出现了健忘、反应迟钝等症状。2003年12月22日,经泸州有关精神病学方面的专家会诊,泸州市法医学会作出如下鉴定结论:马建被人殴打后出现创伤应激障碍,构成六级伤残。 对簿公堂 学校质疑6级伤残鉴定 事件发生后,谭老师开始认识到“黄荆棍”教育方式的错误,以积极的态度支付了马建部分医疗费用,并多次向马建及其父母道歉。学校也立即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了汇报,并表示一定妥善处理好此事。但随着马建的病情日益严重,特别是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后,马建父母与学校、老师经多次协商,均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1月18日,马建一纸诉状将班主任推向被告席,诉求法院判决谭老师和学校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42569元。纳溪区法院按规定免除了马建的诉讼费用。 16日的庭审中,马建出示了3个同学的证言和4个同学的陈述,以及自己2003年6月5日的日记、法医学鉴定书、门诊病历、门诊手册等。针对巨额索赔,学校承认,校方在管理上确有一定失职,但已通过区教育局对谭老师进行了批评教育。经校方了解,马建的伤情并非其所述那么严重。同时,学校认为,评残依据的伤残鉴定人员,不具精神病专家的资质,法医学会据此得出的6级伤残结论难以服众,请求法院对马建的伤情重新进行鉴定和评残。谭老师的代理人认为,谭老师的行为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其责任应由学校承担等。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主审法官宣布:同意校方提出的对原告伤情重新鉴定的请求,待鉴定结论得出后择日再审。对这起“黄荆棍”引发的特殊校园人身伤害案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纳法 本报记者杨元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