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只认拿钱不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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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6:39 北京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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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邱伟)“起诉书上说的事情是有,可性质不算是贪污。”今天上午,42岁的原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海贸公司)总经理、北京海奇经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奇公司)总经理李小文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身为副局级干部的李小文被控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元,可他在法庭上却只认拿钱不认罪。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身兼二职的李小文,趁企业破产之机,藏匿公款予
李小文对这些事实没有直接否认,却提出他侵占的钱来源并非公款。按照李小文的说法,海奇公司账上有1654万元是他从天津海关讨来的。当时海贸公司的一名下属因经济问题在天津海关被拘留。李小文查账后发现账上有1654万元是下属违规经营套来的钱,他就以海贸公司名义向天津海关发函将这些钱讨回,并在没有知会任何海贸公司领导的情况下,把钱存入了海奇公司的账上。后来部分款项在转存后被李小文占有。李小文在法庭上说这些钱不是公款,所以算不上贪污。但是他的说法遭到检察官的当庭驳斥。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