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店买药被怀疑偷窃 顾客遭搜身被禁半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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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0:52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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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下午5时许,何先生和朋友到福州新权南路“四海大药房”买药时,因药店工作人员怀疑其偷药,被强行搜身,还被限制人身自由30多分钟。对此,何先生表示,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可能。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修斯模认为,药店没有权利限制顾客人身自由,更没有权利搜身。 据何先生介绍,昨天下午,因朋友胡先生眼睛不舒服,他陪朋友去买眼药水。到了药
在药店门口,4个药房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人为该药房经理)走了出来,说怀疑何先生偷了药房里的药品,将其强行带进该药房的监控室里,并拒绝何先生的朋友进入监控室。随后,两个挂有“内保”胸牌的男子,对何先生进行了搜身,但没找到任何药品。该药房的经理又提出要查看监控录像,才能确定何先生到底有没有偷药,便将何先生限制在监控室里达30多分钟。“当时药店里还有很多顾客,大家都把我当贼了,真是越想越气!”事后何先生仍十分激动。 由于担心何先生的安全,胡先生在其被带进监控室20分钟后,拨打了110。警察赶来时,药店已经查明了真相:何先生没有偷药。随后,药店“悄悄”向何先生道了歉。 昨晚8时,记者和何先生一起,来到这家药房,提出要采访药房经理,一名营业员答复“经理去吃饭了。” 随后,一名负责药店“内保”,当时在场的钟姓男子表示,“那完全是种误会”。因为最近该药店的药被顾客偷得厉害,他们便对有些顾客加以防范。他还强调,他们没有打人,“如果是真的有偷药,我们肯定是要把他抓起来,然后再对他罚款!” 离开药店时,该负责人向何先生表示歉意。何先生告诉记者,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可能。 对于此事,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修斯模认为,作为商家,药房没有权利,仅凭怀疑就限制顾客的人身自由。即便有十足的证据,能够证明顾客有偷窃行为,也只能短时间要求该顾客予以配合,等警方到来时再作处理。至于搜身,商家更没有权利,这样做是对当事人人身权利的侵犯。(见习记者方传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