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气质量”列入沪装修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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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5:3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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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2月16日电】(记者马信芳)今年3月15日起,上海市民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对方将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写入装修合同。一旦市民发现新装修房室内空气有害气体超标,经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后,市民就可根据合同条款拒收新房,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据起草《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的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所透露,3月1
作者:记者马信芳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