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组部通报4起“卖官”案件跑官要官见一个拿一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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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1:40 东南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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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中组部近日对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辽宁省宽甸县原县委书记商殿举、安徽省蒙城县原县委书记孙孔文、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马招德等4起领导干部受贿“卖官”案件进行了通报。 李铁成在任靖宇县代县长后特别是任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9万余元,其中借提拔调整干部收受110人的贿赂142.9万元。2002年12月,李铁
通报强调,要加大对违规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者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对违反《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造假骗官的,对任人唯亲、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的,要从严从重处理,以儆效尤。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拿下来,还要给予纪律处分。加大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严格执行《条例》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作者:新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