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临“五大险情”省工商局出台防高致病性禽流感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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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0:34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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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磊 本报讯省工商局12日正式出台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工作实施方案,以强化流通领域禽类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切实做好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 据了解,2002年12月,我省在肇东和望奎发生过高致病性禽流感,2003年1月至6月,
在日前发布的实施方案中,省工商部门要求全系统对重点监管范围和监管品种立即进行拉网式清理检查,搞好禽类及其产品市场调查摸底,加强市场巡查,坚决清除各种可能导致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的隐患。同时制定了市场准入、商品监管和购销台账管理等七项切实措施。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私屠滥宰。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上市的白条鸡和活鸡必须有检验检疫证明和全省统一的检疫标志;上市的禽类产品必须有进货发票和检验检疫证明。 各地工商局认真制定疫情应急预案,本地如发现疫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对病禽和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所有禽类进行捕杀,绝不让一只活禽留在疫点,决不让一只家禽流出疫区;对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所有禽类立即实施紧急强制免疫;关闭疫区周围10公里范围内的活禽交易市场,对抗拒执法,说服无效的,要坚决予以打击,防止疫情蔓延,坚决控制禽流感向人间传播。(生活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