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规定辖区发生特大事故区县分管领导须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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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5:52 中国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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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重庆2月13日电(记者田文生) 在昨天召开的重庆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重庆市副市长吴家农代表市政府严肃强调:凡是一年内发生两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的区县(自治县、市),分管领导必须引咎辞职,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会议决定对11个领域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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