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将劳模津贴纳入社保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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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1:10 首都之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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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委市政府从关心和爱护劳模的角度出发,自九七年起,实施了对退休劳模每月给予一定津贴的办法。(全国劳模每人每月100元,北京市级劳模每人每月80元。)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体制的变化以及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社会统一发放方案 分析: 目前劳模津贴的发放是由劳模所在单位来落实,但随着企业的改制、转制和破产等现象的出现,使得部分退休劳模享受不到按国家政策所应取得的津贴,由此而造成了此项政策落实不到位,挫伤了劳模的心,不能真正体现国家对劳模的关心。 建议: 1.将退休劳模的津贴纳入社保体系,每月随退休费一并领取; 2.可对不同时期的劳模,采取不同的办法给予补贴,即:新劳模可采取一次性奖励的办法,今后可不再领取津贴;考劳模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3.此项基金的取得,通过测算,在社保基金能承受的情况下由社保基金直接拔发,也可适当提高企业缴纳基金的比例获得。 相关专题:2003北京两会优秀提案精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