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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称最低工资不含福利待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0:37 生活报

  本报讯3月1日起,全国《最低工资规定》将正式施行。日前,我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已执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称,最低工资不含福利待遇。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
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我省基本上每年调整一次。根据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试用期内,也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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