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落入污水井中被溺死 父母起诉相关部门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9:20 新华网 | |
|
一口张开“大嘴”的污水井吞噬了一个青春少女的生命。悲痛之余,少女的父母将北京市市政管理处、北京市朝阳区某乡人民政府推上了被告席。记者昨日(2月10日)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张先生夫妇介绍,2003年12月10日晚上7点40分,他们的女儿小张步行经过朝阳区某乡荟康苑小区西侧,那里恰好有一口污水井,可井口没有井盖,周围也没有任何警戒标志以 张先生夫妇认为,事发地的乡人民政府是该污水井的所有者,北京市市政管理处是该污水井的管理和养护单位。在污水井井盖缺失的情况下,这两个单位没有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应对此次特殊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他们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858元,丧葬费1274元,死 亡赔偿金218520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北京青年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