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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诱使少女多出力小偷公司引进“股份制”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0:50 生活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盗窃团伙引进“股份制”,实行“公司化管理”,并利用毒品控制两名15岁少女,诱使其在盗窃活动中出力。8日,该团伙头目余风等3人被北京西城检察院批捕。

  据检察院经办人员介绍,余风等3名涉案嫌疑人均来自宁夏海原县。去年12月初,余风将朋友赵永、田兴及只有15岁的少女杨某和石某商议进京盗窃。余风提议,大家组成盗窃团
伙,团伙采用股份制公司形式进行管理。余风还表示,自己先垫付“办公经费”,偷到的钱先归还垫款,然后大家按股份平分。

  去年12月9日,“盗窃公司”在北京海淀区一招待所内正式开张。根据“公司负责人”余风的安排,5人分组进行偷窃活动。经过几天实践,余风发现,大家出工不出力,几天下来仅有40多元进账,连房钱都不够。对“办公经费”进行盘点后,余风、赵永和田兴决定,让曾经吸毒的杨某和石某重新吸毒,利用毒瘾控制逼迫她们为“公司发展”出力。复吸后的杨某、石某为赚取毒资以满足毒瘾果然大肆盗窃。不过其猖狂作案行径很快引起警方注意。去年年底,警方经过周密部署将余风“盗窃公司”一举端掉。(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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