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安县村官实行日薪制 每年农民人均减负超30元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9:01 东北新闻网 | |
|
记者日前从台安县采访获悉,从今年1月1日开始,台安县农村干部工资已经全面实行日薪制。日薪制实施一个多月来,取得良好效果。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的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均有效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明显的改善。据测算,实行日薪制后,预计全县每年可节约开支1000多万元,农民人均减负30元左右。 2003年,台安县在新开河镇试点实施村干部日薪制,在实践中取得可喜成效。一年来 “日薪制”规定,全县农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的工资,全部实行日薪制度,工资按日计算。要求村干部按时上班,群众随时到村上办事都能找到人。村干部上一天班拿一天工资。并把干部考勤情况上墙公布,由群众负责监督考评。实行村干部的日薪水平与本村农民的人均收入相挂钩。村干部的工资收入,不得高于本村农民人均收入的两倍。村干部工资,实行先考核后兑现。每名村干部的日薪工资总额分为三个部分,即由基础工资、出勤工资和效益工资构成。基础工资为全年工资总额的30%,出勤工资为全年工资总额的30%除以全年天数乘以出勤天数,效益工资为全年工资总额的40%,并根据目标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和群众代表评议的结果,确定最后工资额度。 为了确保日薪制这一举措不流于形式,台安县委专门组建成立村干部日薪制工作监查组,每半年对全县农村实行日薪制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促和检查指导。各镇(场、区)党委、工委成立相应的监查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随时对所属农村党支部实行日薪制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日薪制考核,按照村干部日常工作考勤表进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镇级进行考核。其他成员,由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考核。考勤记录,要求实事求是,公开、公正、透明。镇(场、区)党委、工委每半年通过组织村民代表和考核方式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不满意率超过40%的,只得该月效益工资的50%,不满意率超过70%的,取消该月的效益工资。(辽宁日报侯忠江) [责任编辑: 蔡轶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