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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除夕两人在非禁放区内放爆竹被炸死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2日14:13 公安部网站

  除夕之夜,北京的非禁放区内发生两起因燃放烟花爆竹酿成的惨祸,共有两名本市居民被炸身亡,另据了解,同仁医院等市属医院和市急救中心还收治了在非禁放区内被烟花爆竹炸伤的27人。

  第一起惨剧发生在朝阳区。晚上八时许,朝阳公安分局呼家楼派出所接到朝阳医院的报警,称一名男子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炸伤,已经死亡。民警迅速赶到医院,经向其家属了解
,得知该人为某公司的司机,年仅25岁,晚上7点左右他开车拉着亲属从住家到东风乡养鱼场附近燃放一种“礼花弹”,没想到惨剧在瞬间发生,他的头部几乎被炸碎。经查,这种“礼花弹”属于我市严禁燃放的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现警方正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这种“礼花弹”产地和销售渠道。第二起惨剧发生在昌平区回龙观某小区内,时间为凌晨1时15分,一名49岁的男子因燃放一种“彩弹盆花”被炸伤头部造成死亡。经过警方连夜调查,这种“彩弹盆花”为江西省某烟花集团生产,是回龙观某酒店销售的,包装上写有“3寸24响”。警方已会同有关部门禁止销售此种产品。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在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自身和过往人员、车辆的安全,要通过正当销售渠道安全购买,燃放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烟花爆竹,对于那些无生产厂家、无正规渠道销售且危险性较大的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一定不要私自购买,冒险燃放,确保您和家人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另据了解,除夕夜(2004年1月21日18时至24时),全市共接报火灾报警236起,其中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火情96起,所幸均未成灾。全市未接报突出刑事和治安案件,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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