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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率先公开政府信息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2日09:2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上海1月21日电】(记者马信芳)记者从昨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于近期公布,并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除属于国家机密等六类信息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都应当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予以提供。据悉,在全国省级政府中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规章,上海是第一个。

  据介绍,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四个方面。

  作者:记者马信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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