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杭州市办公厅“一号”文件为电荒支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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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5:26 现代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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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发电机每千瓦资助300元 记者 岳德亮 金报讯 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新购置自备发电机(单机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将享 受到财政给予每千瓦资助300元的待遇。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昨天下发 对在杭州市区依法税务登记,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 和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2003年7月1日以后(含7月1日)新购置自备发电机(单机容量在5 0千瓦及以上)的,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每千瓦资助300元,并按记录自行发电量每千瓦时资助0.12元。 《意见》规定,对新建、扩建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商场、宾馆等设施,凡使用中央空调的,鼓励采 用冰蓄冷空调技术和使用蓄热式电锅炉,并参照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给予资助。 | |





